9.9.10

攝影作為artwork

收到一些作品,我是先看作品後看文字的。然而,當看到其 artist statement後,我完全不能想象那是描述我剛才看到的作品。相還相,字還字。很明顯那artist statement只是堆砌出來的,並不反映創作者真正意念,或根本作者拍攝時就是沒有什麼理念,而事後才為自己的作品加上一個‘堂而皇之‘的statement。

作品其實騙不了人,用心看,一眼便可看到了。以上說的,這是攝影人最容易犯的毛病。一張相,如是以artwork論,並不是那一剎那的事,背後的concept及development是重要的,要拍到一張好相,以現今的科技而言,實在容易,eye candy的東西,不難;並不能拍了幾張eye candy的相或看在眼裡以為有言之有物相片,便能說這是art。

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展示你一個作品。一個完整的artwork,並不是停留在image的階段,便以為一切便完了。如何展示,相片的大小,物料,framing ...是artist要考慮的。只在電腦上看的,是圖像。至少print了出來再算吧,你便會知道我在說什麼。

憑弔

從來不特別喜歡看舊照片,因做麥烽展覽關係,這陣子看到很多香港五六十年代的舊照片,只感到,有點唏噓。城市愈經發展,是否真的為我們帶來更好的生活?理論上是的,但縱觀香港,大家應心中有數。今天打開報章,每天都是這城的荒謬,不論政策、民生...收起報紙,走到街上,盡是廢氣和擠湧的人群...太多關於這個城市的不是,不能言語。看見麥生的相片,彷彿看到一個通往從前美好生活的出口(又或是回憶都是美好的吧)。那時的彌敦道,多寬闊,街道多開揚,那時候仍然能見到天空,爸爸六點歸家,一家人可一起看新聞吃晚飯。生活好像簡單一點,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好像簡單一點。忘了是那人說的,說「香港人思想複雜,頭腦簡單。」現在的港人,唉...庸俗,無知,貪便宜,走精面,人人都懷著防人之心。最基本的良知、正義感...到那裡去了?人與人之間發展到一個要用指引、明文及程序規範的階段,一切,是否正在倒退?內內外外,都是匪夷所思。城市朝一種病態的方向發展,情況只會愈來愈槽,眼看是一直錯下去,除了調節自己,我們還能夠做點什麼?

 

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﹣絕不。

怎麼說...

今天有人來畫廊,看了一會兒,然後問我「這裡不是有展覽嗎?在那裡啊?」。我心裡一道barcode,然後強裝振定地指著她面前「一系列」的作品說:「這就是展覽了。」

這真是前所未遇過的問題。一間六百多呎的畫廊,很正規的一個 sole exhibition,想不到竟然會有人問我這樣的問題,我真的想不到她何出此言,有何疑惑。

她聽到我的回答,然後說:「但它們是賣的呀?」「...」我的barcode直墜腳跟...

原來她認為展覽的作品都不是會買的,也許她看慣了商場show或museum的展覽吧,又也許香港人真的沒有藝術作品買賣的concept。如果不買,我們又不是拿政府funding,那如何運作?如果artists不賣作品,那如何生存?噢...忘了,怪不得香港的藝術家極大部份都不能以創作維生。

這陣子,有很來人來看展覽,也常跟我說他們很喜歡那些作品,也很欣賞我們為推廣藝術所做的,但就是不會以金錢來表達自己的支持或對藝術品/藝術家的欣賞。我說的,不是十多二十萬的作品,那只是一千多元,但大家就是寧願買 IKEA一式一樣的poster或mount on canvas的images。

說遠了,只希望這位將會讀中大文化研究的妹妹將來的視野會闊一點。

亦只恨我們生長於一個藝術教育形同虛設的城市,希望有朝一日,會有點轉變吧!